告白死在那天,我成了摇滚之王苏晚姜糖免费小说推荐_推荐完结小说告白死在那天,我成了摇滚之王(苏晚姜糖)

告白死在那天,我成了摇滚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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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主角是苏晚姜糖的都市小说《告白死在那天,我成了摇滚之王》,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都市小说,作者“爱吃芒果的小清允”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不再刺眼,却依旧裹挟着暑气的余温。我拖着行李箱站在月台上,看远处铁轨尽头的热浪扭曲了天际线。那像是一首还没写完的旋律,尾音刚要挑起,就消散在干燥的空气里。。“沈默!你站那儿发什么呆呢?”,带着她一贯的理直气壮,好像全世界都该按照她的节奏运转。我转过身,看见她拖着一个大得离谱的行李箱,肩上还斜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正朝我走过来。她穿了一件黑色的乐队T恤——印着一个我不认识的摇滚乐队logo——...

精彩内容


,热得让人怀疑太阳是不是跟这座城市有什么私人恩怨。,我穿着宽大的迷彩服站在操场上,汗水从发际线开始往下淌,沿着脖颈进入衣领,在后背画出一条蜿蜒的河流。教官的哨声尖锐而不容置疑,像一把锋利的刀切开了空气中闷热的水汽。"立正!向前看!",在九月的烈日下如同一片被高温灼烤的迷彩色庄稼。有人偷偷用余光看手机,有人膝盖发软差点站不住,有人的脸已经晒成了两种颜色。,都在右前方第二排、距我七个人的位置。。,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一个小巧的下巴和抿得紧紧的嘴唇。她比周围大多数女生都高一些,站得也比别人直一些——但我注意到她的手指在微微发抖。:长时间站立的时候,腿会酸软。小学升旗仪式的时候她曾经直接晕倒在操场上,把我吓得够呛。从那以后,每次需要久站的场合,我都会默默站在她身边,万一出状况能第一时间扶住她。
但现在,我站不到她身边。我们被按照学院和班级分列,隔着几排人的距离,我能做的只有用余光注视着她的身影,心里一遍遍默念:撑住,苏晚。

军训的前三天是最基础也是最枯燥的——站军姿、齐步走、正步走。教官姓周,二十出头,皮肤黑得发亮,声音洪亮得像一面铜锣。他对动作的要求严格到近乎刻薄,稍有不齐就要全体返工。

"你!那个戴眼镜的!手臂再抬高两寸!"

"后排第三个!脚步跟上!"

他几乎没有停过嘴,哨声也几乎没有停过。

我机械地执行着每一个口令,身体跟着节奏走,脑子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我在想着苏晚发给我的那条关于裂痕摇滚社的消息——九月二十号招新,还有十天。十天后,我就要跟她一起走进一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

第一天训练到下午四点半结束。解散的口令下来的时候,整个方阵像是被按下释放键的弹簧,所有人都瞬间瘫软了下来,到处是"啊,我不行了"和"我的腿不是我的了"的哀嚎。

我第一时间穿过人群走向苏晚。

她正在用**扇风,脸上的汗像是被淋了一盆水,迷彩服后背的颜色比前面深了两个色号。看到我走过来,她没有说"你怎么来了",只是很自然地伸出手:

"水。"

我把矿泉水递给她。这瓶水是上午休息的时候我特意多拿的,在树荫下放了一下午,还保持着相对凉爽的温度。

苏晚拧开瓶盖猛灌了几口,然后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我要死了。"

"还好吗?腿有没有不舒服?"

"还行,就是快站麻了。"她低头在原地跺了跺脚,帆布鞋的鞋底拍在操场的塑胶跑道上发出闷闷的声响,"你说为什么大学还要军训啊?都什么年代了。"

"强身健体,磨练意志。"我重复着辅导员开学动员会上的原话。

"放屁。"她回敬了一个不雅的词汇,然后忽然眼睛一亮,"不过军训结束有联欢晚会!到时候肯定有乐队表演,我超期待的!你说裂痕社的人会不会来?"

"不知道。"

"肯定会来的。"她语气笃定,"那么大一个社团,肯定要在新生面前刷刷存在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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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的日子像复制粘贴一样,每天都是相同的烈日、哨声、口令和汗水。唯一有变化的是我的皮肤颜色——每天深一个度,从小麦色到古铜色,像是被什么人在Photoshop里一点点调暗了图层。

但苏晚不一样。苏晚永远有本事在千篇一律的日子里找到乐趣。

训练间歇休息的时候,别的同学要么瘫坐在地上刷手机,要么三五成群地聊天。苏晚会拉着她同排的女生聊摇滚乐。她讲起摇滚的时候口若悬河、神采飞扬,仿佛是在布道的传教士,用短短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试图让每一个路过的灵魂都皈依到摇滚的旗帜之下。

"你听过灰境乐队吗?他们的主唱嗓音简直绝了,像是用铁丝在天空上划出一道伤口……"

"不不不,朋克和后朋克完全不一样!朋克是三个**一百首歌,后朋克是一百个**三首歌……"

"你说这个世界上最棒的事情是什么?就是一群人在一个破烂的地下室里,用几件乐器把所有人都征服了。不需要华丽的舞台,不需要百万级的音响设备,只需要真实和热血……"

我坐在旁边听着,没有插嘴。我发现苏晚描述的那个世界,跟我的世界完全不同。我的世界是安静的琴房、整齐的五线谱、**连接的精确计算;她的世界是嘈杂的livehouse、失真的吉他、用力过猛的嘶吼。

可她讲得那么生动,那么投入,以至于我也开始对那个世界产生了一点点好奇。

每到晚上训练结束后,操场上的人散去了大半,只留下余晖把塑胶跑道染成一片金红。苏晚会找到我,两个人坐在看台的台阶上,一边啃着我从小卖部买的雪糕,一边聊天。

那是我最喜欢的时间。

暮色渐深,操场对面的教学楼窗户亮起星星点点的灯光,蝉鸣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单调的旋律,偶尔有晚风带来运动场那边的足球声和笑声。苏晚咬着雪糕棍,两条长腿伸直架在前排座椅靠背上,整个人惬意地往后仰。

"沈默,你说我们以后会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就……以后啊。大学四年,毕业之后,以后的以后。"她的声音难得地柔软了一些,带着一点迷茫的味道,"有时候我觉得特别兴奋,又有时候忽然很害怕。"

"你会害怕什么?"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着摇了摇头:"不知道。可能是怕这个世界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酷吧。"

我看着她的侧脸。晚风把她**下漏出来的碎发吹到脸颊上,她随手拨了拨,手指上还有下午训练时蹭到的泥土。

我想说:"你别怕,有我在。"

但我没有。我只是说:"明天记得涂防晒。你鼻子已经开始脱皮了。"

苏晚摸了摸鼻尖,做了个鬼脸,然后笑了。

那个笑声消散在暮色中的操场上空,被蝉鸣接了过去,反反复复,不知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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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持续了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多买一瓶水带去操场,休息时间默默递给苏晚;每天训练结束后在操场等她,两个人一起去食堂吃饭;每天晚上回宿舍前确认她安全到了宿舍楼门口,再自已走回松园。

何响说我活得像个老妈子。

"你是不是对她有意思啊?"他坐在上铺晃着两条腿,鼓棒在指间翻转,"每天嘘寒问暖,这也太明显了吧。"

"从小一起长大的,习惯了。"

"习惯了。"他学我的语气重复了一遍,然后翻了个白眼,"得,你继续习惯吧。"

何响很聪明。这种聪明不是那种学术上的精明,而是一种对人情世故的敏锐直觉。他看人很准——我后来在很多事情上验证了这一点。但在当时,我只觉得他太多嘴了。

军训的最后一天,教官周哥难得地温和了起来。他在解散前给所有人说了一段话,大意是"你们是我带过的最好的一届"之类的客套,但说到最后眼眶居然红了,弄得方阵里好几个女生也跟着抹眼泪。

苏晚没哭。她在人群里朝我做了个手势——竖起食指和小指,中间三指弯曲,摇滚乐的经典手势。

意思是:军训结束了,摇滚要开始了。

我远远地看着她的这个手势,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两个星期的军训教会了我什么呢?队列、口令、站军姿——这些我大概三天就会忘掉。但有一件事我记住了:

每天站在操场上,隔着几排人的距离看苏晚的时候,我心里那种又温柔又焦灼的感觉。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后来我在一首摇滚歌曲的歌词里看到了最精确的描述——

**"像站在太阳底下,晒到快要融化,却舍不得离开。"**

军训结束的那天晚上,苏晚发来一条消息:

**"苏晚:联欢晚会定了,三天后!我听说真的有乐队表演!!!我快等不及了!!!你必须来!"**

我回复了一个字:

**"好。"**

然后关了灯,听着何响在上铺用鼓棒敲打枕头的声音,我盯着天花板,想着三天后的联欢晚会。

三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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